「法稅228 一針見真相:以太極門案件為例」研討會 二二八事件79 民團盼國家勇於承認錯誤平反假案
2026/03/04
今年是二二八事件79周年,賴清德總統表示,只有誠實面對歷史、追求真相,才能真正實現社會和解,打造一個和諧、公益、有尊嚴的國家。2月28日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民團,於臺大舉辦「法稅228 一針見真相──以太極門案件為例」研討會,國內外超過30位人權專家學者參與,盼國家要勇於承認錯誤、平反假案。
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•瓦德羅致詞表示,從國際人權的高度來看,正義的實踐不應受到時間的框架所限制。真正的轉型正義,是政府展現出隨時願意修正錯誤、與人民站在一起的胸懷。他認為太極門案件不僅是一個團體的清白,更是台灣如何透過行政自我糾錯,向世界證明:在台灣,良心與正義始終高於官僚體系的僵化。
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,二二八事件帶來的最大警示在於,當政府不願面對公權力錯誤、司法未能依循真理與正義、社會選擇沉默時,歷史悲劇將一再重演。他強調,誠實面對是良心的覺醒,贖罪改過是救贖之道。和平須從良心出發,執法與行政人員一念之差攸關人權保障,唯有以良心行政、落實透明與誠信,方能維護正義與人權。
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提到,從三個歷史事件:1947年二二八事件、1980年林宅血案及1996年太極門案,可以看到其共同點。林宅血案至今未破,被認為是威權政府為威嚇黨外運動所為。太極門案則被視為集政治、刑事、稅務整肅於大成的假案。這些案件的迫害者可能遺忘自己的行為,但受害者會永遠記得創傷。呼籲當代人抓住歷史良機,以理性覺醒與實際行動來平反假案,追回人權與尊嚴。
前行政院衛生署署長涂醒哲指出,228事件是台灣最沉痛傷口,而「法稅228」太極門案,猶如翻版;過程遭媒體抹黑、法律與稅務打壓,造成太極門師徒長期身心與家庭傷害。刑案無罪後仍長期纏訟,真相是當局擔心太極門凝聚力太強,會威脅執政穩定;因此檢察官只是工具,用選擇性的法律做藉口,目的就是要滅門。
《寒冬》雜誌總編輯馬西莫·英特羅維吉提到,太極門信念核心所在的土地──包含一片神聖竹林──竟竟依據法院早已判定無效的稅務理由被收歸國有。此舉不僅是法律層面的不公,更是生態與文化層面的暴行,對該團體的心靈環境、文化傳承及人類生態造成了創傷。
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葛克昌認為,紀念太極門案件,有重大的意義。政府知道有過錯,不但應該平反,甚至要國家賠償等等,而且沒有時效限制。不法徵收的稅,或不法執行所取得的財產,國家保有這些就缺乏正當性。
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林文舟指出,稅務訴訟敗訴確定後,雖受既判力拘束,但若出現新事實、新證據,或屬原審未及審酌事項,仍可依法申請退稅或請求國家賠償,且對《稅捐稽徵法》第28條第3項應採目的性限縮解釋,以避免過度封鎖救濟途徑。
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針對太極門假案,直指刑事責任與稅務課徵不應混用,刑事判決確定無罪後,行政機關未重新調查,仍持續行政程序,是涉及「重大明顯瑕疵」的行政處分疑義。
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暨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指出,太極門案源於當年「宗教掃黑」氛圍,初始以刑事手段介入,後刑案判無罪,行政機關卻未獨立依職權調查,僅憑檢察官起訴書即擬制推測違法事實,不僅推諉舉證責任,更違背論理與經驗法則,作成課稅處分。尤令人質疑的是,多數年度獲得更正,卻獨留單一年度爭議未解,前後認定不一,損及依法行政與司法獨立原則。
仲裁人陳逸南提到太極門遭「假刑案」纏訟十餘年,三審皆無罪,惟稅單六個年度中五年歸零,僅81年度維持課稅並遭強制執行、沒收修行基地,判決明顯矛盾。他認為此案具政治背景,除法律途徑外,也應促請總統與民意代表正視,儘速平反,終結30年假案爭議。
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•瓦德羅致詞表示,從國際人權的高度來看,正義的實踐不應受到時間的框架所限制。真正的轉型正義,是政府展現出隨時願意修正錯誤、與人民站在一起的胸懷。他認為太極門案件不僅是一個團體的清白,更是台灣如何透過行政自我糾錯,向世界證明:在台灣,良心與正義始終高於官僚體系的僵化。
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,二二八事件帶來的最大警示在於,當政府不願面對公權力錯誤、司法未能依循真理與正義、社會選擇沉默時,歷史悲劇將一再重演。他強調,誠實面對是良心的覺醒,贖罪改過是救贖之道。和平須從良心出發,執法與行政人員一念之差攸關人權保障,唯有以良心行政、落實透明與誠信,方能維護正義與人權。
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提到,從三個歷史事件:1947年二二八事件、1980年林宅血案及1996年太極門案,可以看到其共同點。林宅血案至今未破,被認為是威權政府為威嚇黨外運動所為。太極門案則被視為集政治、刑事、稅務整肅於大成的假案。這些案件的迫害者可能遺忘自己的行為,但受害者會永遠記得創傷。呼籲當代人抓住歷史良機,以理性覺醒與實際行動來平反假案,追回人權與尊嚴。
前行政院衛生署署長涂醒哲指出,228事件是台灣最沉痛傷口,而「法稅228」太極門案,猶如翻版;過程遭媒體抹黑、法律與稅務打壓,造成太極門師徒長期身心與家庭傷害。刑案無罪後仍長期纏訟,真相是當局擔心太極門凝聚力太強,會威脅執政穩定;因此檢察官只是工具,用選擇性的法律做藉口,目的就是要滅門。
《寒冬》雜誌總編輯馬西莫·英特羅維吉提到,太極門信念核心所在的土地──包含一片神聖竹林──竟竟依據法院早已判定無效的稅務理由被收歸國有。此舉不僅是法律層面的不公,更是生態與文化層面的暴行,對該團體的心靈環境、文化傳承及人類生態造成了創傷。
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葛克昌認為,紀念太極門案件,有重大的意義。政府知道有過錯,不但應該平反,甚至要國家賠償等等,而且沒有時效限制。不法徵收的稅,或不法執行所取得的財產,國家保有這些就缺乏正當性。
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林文舟指出,稅務訴訟敗訴確定後,雖受既判力拘束,但若出現新事實、新證據,或屬原審未及審酌事項,仍可依法申請退稅或請求國家賠償,且對《稅捐稽徵法》第28條第3項應採目的性限縮解釋,以避免過度封鎖救濟途徑。
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針對太極門假案,直指刑事責任與稅務課徵不應混用,刑事判決確定無罪後,行政機關未重新調查,仍持續行政程序,是涉及「重大明顯瑕疵」的行政處分疑義。
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暨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指出,太極門案源於當年「宗教掃黑」氛圍,初始以刑事手段介入,後刑案判無罪,行政機關卻未獨立依職權調查,僅憑檢察官起訴書即擬制推測違法事實,不僅推諉舉證責任,更違背論理與經驗法則,作成課稅處分。尤令人質疑的是,多數年度獲得更正,卻獨留單一年度爭議未解,前後認定不一,損及依法行政與司法獨立原則。
仲裁人陳逸南提到太極門遭「假刑案」纏訟十餘年,三審皆無罪,惟稅單六個年度中五年歸零,僅81年度維持課稅並遭強制執行、沒收修行基地,判決明顯矛盾。他認為此案具政治背景,除法律途徑外,也應促請總統與民意代表正視,儘速平反,終結30年假案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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